年度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9月15日就要开始了哦!(邢台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以下办法申报)按照《邢台市市本级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管理办法》(邢人社〔〕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所患疾病符合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申报,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二、申报病种范围申报病种为特殊慢性病,共计6种:脑血管病后遗症、血液病、冠心病、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慢性肝病、免疫系统疾病。(特殊慢性病标准见下文)。重大疾病(尿毒症、中晚期癌症)不在此次集中申报范围。三、申报时间及资料市本级各参保单位负责收集新申报人员资料,并对其进行初审(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申报)将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资料和名单(附件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医保中心医管科7号窗口。(一)申报时间资料申报时间为年9月15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再受理。(二)申报资料1、《邢台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附件一)一式三份。2、截止到年9月15日之前出院并与申报病种医院住院病历(盖医院章),与本疾病有关的其他就诊资料。年9月16日以后出院或不能按时申报的,自行延迟到次年申报。3.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四、鉴定时间及地点年10月12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在医院进行初审鉴定。(申报人员应按照《邢台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备注栏”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不得自行更换。)五、结果查询及发证鉴定结果于年1月5日12:00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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